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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举报交管部门已查处!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轻则扰乱秩序引发拥堵,重则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又有司机因违法逆行被网友举报。此外,涉牌、违停等也是近期网友集中举报的重点违法。北京交警即检即办,对违法司机依法进行处罚。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1)早高峰遇拥堵侥幸逆行,难逃群众“法眼”。

  6月10日,有网友向交管部门反映,6月9日7时29分,在西三旗桥新龙大厦附近道路,一机动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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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交管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通过网友提供的视频材料,确认涉事机动车车牌号和逆行违法事实后,立即联系车主杨某。杨某承认早高峰因着急上班,以为对向车道没有车,索性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6月11日,杨某前往昌平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理,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2)遇堵车逆行加塞,驾驶人受到处罚。

  6月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广安门桥北向南的路口处,一机动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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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民警根据网友描述的地点,进行实地勘察,结合视频资料,在确认涉事机动车车牌号和逆行违法事实后,立即联系车主姜某。姜某承认因路遇交通拥堵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而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姜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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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牌类交通违法

  (3)大货车号牌不清晰?四项违法处罚800元!

  6月8日,有网友发布图文,反映当日15时20分,在滨榆西路北向南方向,一渣土车涉嫌故意污损车牌号及遮挡车身放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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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确认该机动车存在货运机动车喷涂放大的牌号不清楚、机动车号牌不清晰、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经核查,该机动车所有人为越诚桐鑫(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警随即联系该公司,通知其当事驾驶人尽快接受处理。

  6月9日上午,司机潘某前往潞河大队接受处理。因实施货运机动车喷涂放大的牌号不清楚、机动车号牌不清晰、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800元的处罚。

  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

  (4)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驾驶人受到处罚。

  6月9日,有网友向交管部门反映,在湾子地铁站C口,一机动车在人行便道上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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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确认该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事实,并通知车主何某尽快接受处理。

  6月11日,何某前往广安门大队接受处理。因实施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何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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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载货高度超高

  (5)超高载货存隐患,胆大司机被“请”到交通队。

  6月9日,有网友向交管部门反映,6月7日17时56分,在西六环西南段北向南方向,千灵山桥收费站附近,一货车载货高度超高,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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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交通支队燕山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通知当事驾驶人徐某尽快接受调查。

  6月10日,徐某前往燕山大队接受处理。因实施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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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管部门提示

  针对夏季交通事故特点,近期,北京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强行超车会车、违法载人、面包车和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载客、汽车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高压严管。交管部门在加大警力部署,强化执法管理的同时,提示广大司机,如有违法行为被网友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依法对违法司机进行高限处罚,请广大司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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