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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举报交管部门已查处!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嚣张货车肆意违法?驾驶人被依法处罚!

  大货车载重量大、刹车距离长,在路上违法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波及无辜。近日,一辆在房山区阎周路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的大货车就险些制造祸端、殃及他人。

  7月1日,有网民特别气愤的向交管部门举报,反映在阎周路苏万路口西向东方向,一大货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闯红灯,差点撞到自己,希望交管部门对此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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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交通支队万宁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核查,该机动车所有人为北京子锐瑄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民警随即联系该公司,通知当事驾驶人张某尽快接受调查。

  当日,张某前往万宁大队接受处理。张某称当时前方有辆小客车在等灯,来不及减速,索性直接打轮过去了。因实施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张某被依法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希望张某能够引以为戒,消除隐患,守住底线,安全出行。

  二、置安全于不顾违规载人?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众所周知,为保证乘车人的安全,货车车厢无论是否载货都不允许载人。7月2日上午,一辆货车在车厢货物满载的同时违规载人,被网友拍照后向交管部门举报。

  从网友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出,货车车厢里满满当当的装着货物,乘车人脚踩车厢尾部,双手紧抓货物。货车在行驶中稍有颠簸或紧急刹车,乘车人随时可能会掉落,让人看着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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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立即对该机动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当事驾驶人刘某取得联系,通知其尽快接受调查。

  7月3日,刘某前往劲松大队接受处理。刘某为顺义区个体经营户,承认自己当日前往朝阳区蔬菜市场采购时存在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事实。另查明,该货车还存在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

  因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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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车厢载人,一旦发生事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易造成重大伤亡,驾乘人员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所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通讯员:蔚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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