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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整治深化社会共治 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针对当前我市高速公路客货运繁忙流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为进一步强化秋冬季事故预防工作,按照近期公安部交管局高速公路现场会部署要求,北京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集中执法整治行动

  即日起至12月底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全市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危化车、“百吨王”等重点车辆违法行驶路线,组织各属地支队结合高速公路进京检查站和218处有超载称重设备的高速公路入口,开展货运车辆违法专项整治,选取固定整治岗位,集中开展夜查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货车闯禁行、超载、超速以及酒后驾车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并有针对性地部署动态巡逻岗位,动态整治高速公路货车违法。同时,建立区域治超执法协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依托京津冀交界处公路检查站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京津冀治超等货运车辆档案,和超载违法行为等相关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载行为。

  全面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

  围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易发高发路段和时段,交管部门全面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针对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集中行驶路线中长下坡、急弯、陡坡、隧道等路段设置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科技设备不完善,夜间照明不足、反光或自发光标志缺失、限速标志及违法检测设备缺失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并同步予以治理。

  加强源头监管,提升源头管理力度

  交管部门积极与各属地交通部门、公路治超、住建部门、城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合作,推动建立联合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针对重点运输行业、专业运输企业、在施施工单位、货运车辆使用单位及个人实施安全监管,利用安全监管手段对违法高发、频发、监管缺失、责任缺位的工地、企业及所属车辆,严格落实源头倒查和责任追究,切实发挥行业主管职能,提升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力度。(通讯员:杨琪、贾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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