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安全别放假,家长一定要打开看一下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期,本市接连3起儿童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交管部门提示:马路不是游乐场,在马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或追逐嬉戏,危险也随之伴随!暑假将至,交通安全别“放假”!

  据北京市教委消息,今年中小学7月11日—9月1日正常放暑假。假期中,未成年人出行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扎实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工作,北京交管部门整理了未成年人常见危险交通行为,以及各类相关通行规定,发布暑假交通出行安全提示。

  01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1

不在道路上玩轮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现在很多孩子都有滑板车,跑起来非常快,而孩子们玩滑板车通常是在室外,小区里、公园里,有的甚至到了马路上。在道路上玩滑板车,即使有家长陪同,就真的安全吗?

  • “他只是上学路上骑那么一会儿,路上车不多,我们又跟着,不会出事的”

  • “都是带着他去公园玩的,但是在去公园的路上,他又不愿意自己推着,只能骑着了”

  可能很多家长觉得,在自己的陪同下,带着孩子在路上骑行就可以保证安全。但其实不是,孩子对于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很差,道路上交通情况复杂,发生事故那一瞬间,我们可能根本无法做出预判。

640

警示:安徽亳州5岁儿童路上玩滑板车与货车相撞

  除人力滑行工具,电动平衡车等带有动力装置驱动的器械,其危险性更大。近年来,电动平衡车凭借时尚、便捷的特点,备受广大青少年追捧,甚至成为“代步神器”。然而,其安全隐患也显而易见,近年来已频频引发安全事件。前不久,在合肥街头,一名男孩在马路上骑电动平衡车与出租车相撞不幸身亡。这让电动平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2

合肥,男孩骑平衡车与出租车相撞不幸身亡

  电动平衡车的速度可达每小时20公里,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但由于其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一旦平衡车速度过快,操作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如果在城市道路上使用,不仅容易给自己带来安全风险,也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出行。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

  为此,交管部门提示,滑板、旱冰鞋、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工具,不得在道路上使用。特别是未成年人,请到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同时请监护人做好保护,避免造成伤害。

  02 骑自行车要确保安全

  自行车是未成年人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因操作方便,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骑车上路,共享单车的用户中也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随之也带来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提示,骑行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以下通行规定:

  •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右侧通行;

  •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 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 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03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640 (1)

保定街头,11岁女孩骑电动自行车逆行

  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如今也成了不少中学生的代步工具,但是中学生尚处于生理、心理发育阶段,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差,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并未与之相适应,忽视交通法规现象较为突出。交管部门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违法行为,如引发交通事故不但要承担伤害后果,还要承担责任。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遵守以下通行规定:

  • 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

  • 驾驶人年满16周岁;

  • 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 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 不得双手离把,不得逆行,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等待信号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顺序等候;

  • 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 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 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不得骑行通过。

  北京交警提示:暑假来临,疫情防控不放松,交通安全别放假。

  • 未成年人参与交通出行时,一定要牢记以上交通安全提示,家长应当切实起到监护作用,切勿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及管控范围,并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其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

  • 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人行经路口、岔路、小区、公园等周边路段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有未成年人出现在行驶路线时,一定要减速慢行,集中注意力,随时采取应对措施。快乐暑假,安全第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