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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送朋友出小区,结果因出入证“栽了”!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3月12日晚上,在昌平区沙河镇某小区,王某(男、39岁)酒驾送朋友出小区,没想到因出入证问题被小区防疫工作人员举报,结果被昌平交警查处。

  当晚,王某和朋友一起,在小区家中吃饭饮酒时,朋友突然接到电话,说有急事要出去,于是王某便开着自己的“别克”轿车,想把朋友送到公交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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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在驶出小区时,朋友却嫌检查出入证和测试体温太繁琐,与小区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借口有急事,催促王某开车驶出小区。在此过程中,防疫人员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于是报警。

  接到报警后,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已经达到酒驾标准。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王某对自己的酒驾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交通流量快速回升,交通事故出现反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引发的事故多发。

  3月1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调度各地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通报疫情以来的交通事故情况,分析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斗争、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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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海淀交通支队协调房管部门,组织全区物业公司张贴、发放“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加强社区居民交通安全宣传。

   3月13日,海淀交警深入社区,会同居委会等部门,广泛开展禁酒宣传,并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夜间检查,注意发现、劝阻、上报疑似酒驾人员。

  交警提示

  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同样不容忽视。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北京交管部门查处力度始终不减,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违法驾驶,杜绝侥幸心理,在复工复产出行中更加重视交通安全,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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