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属于个人或者单位代理的,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代理人”栏;
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6、“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换装部件”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7、机动车抵押期间申请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应当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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