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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燕山燕联、北方和中宇等三家安检机构进行处理的通报

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经检查,发现燕山燕联机动车检测场工作人员在检验车辆时,与非法代办中介串通,放松检验标准;北方机动车检测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更换固封装置,拍摄车辆照片时未支起天窗;中宇机动车检测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更换固封装置,且门口有非法代办中介。经研究,我所决定自9月3日起,停止委托燕山燕联机动车检测场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北方、中宇机动车检测场工作量减半,并要求以上三家安检机构开展整改工作,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防止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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