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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通行证》办理手续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办理事项

  申领《班车通行证》。

  二、办理条件

  1、提出办理《班车通行证》申请的单位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

  2、申请办理《班车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为10座(含)至19座(含)的中型客车;

  3、申请车辆为单位自有车辆的,车辆行驶证登记单位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一致;

  4、车辆登记为个人的必须是单位法人本人所拥有的车辆;

  5、无车单位需租赁车辆开设班车的必须租赁正规营运单位的营运车辆;

  6、车辆必须年检合格,且不存在未处理或未缴款违法记录;

  7、车辆必须持合法有效的绿色环保标志。

  三、需提交的材料

  单位申请办理《班车通行证》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班车通行证申请表》;

  2、办理《班车通行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或单位法人的,均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班车通行证》车辆为租赁车辆的,还需携带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车辆单位营运资质复印件。

  四、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窗口办理。

  六、办理地点

单位名称 地址
东城交通支队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5号
西城交通支队 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303号
朝阳交通支队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
海淀交通支队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后厂村路99号
通州交通支队 北京市通州区翠屏南里街2号
石景山交通支队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8号
房山交通支队 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北大街32号
丰台交通支队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南口中石化加油站北侧(丰台交通支队执法站)
昌平交通支队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检测场对面路南)
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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