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更正业务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更正业务
二、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三、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四、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发现登记内容存在错误;
(三)交验机动车。
五、办理更正业务的地点(地图:车管所)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
(二)其他申请更正登记内容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交回原号牌。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十、办公时间
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电话
01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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