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在线访谈,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数限行和小客车调控政策的实施,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号牌等机动车“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日趋突出,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这些“涉牌”车辆任意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交通肇事逃逸后难以侦破,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的安全,也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针对这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的“涉牌”违法行为。今天,我们也特别荣幸的请到了我局秩序处和法制处的两位专家来跟大家共同聊一聊这方面的话题,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我局秩序处的郭华副处长,郭处长您好。
【郭华】主持人好,广大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恩,坐在郭处旁边的是我们法制处杜莹科长,杜科长您好。
【杜莹】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首先来问一下郭处,这次我局集中开展的“涉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组织开展这项活动?
【郭华】好的,随着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措施的深入推进,我市陆续实施了机动车总量控制及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管理措施,同时为了强化路面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局不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通过增设科技设备,加大非现场执法的方式,提升执法效率和震慑力,随着管理力度的加大,一些车主出于躲避限号、逃避非现场处罚等考虑,采取不悬挂号牌,遮挡、涂改号牌以及套用其他号牌的方式违法上路行驶,既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也形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局始终坚持将“涉牌”违法纳入管理的重点,此次为提升打击效率,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牌”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的方式切实体现管理效果,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主持人】恩,每次谈到“涉牌”违法行为的时候,我们大家都感觉特别头疼,但是可能有很多网友对于“涉牌”违法的概念并不是特别清楚,也请杜科长来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涉牌”违法行为常见的一些行为和手段。
【杜莹】好,“涉牌”违法是一种通俗的叫法,指的是与机动车号牌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总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涉牌”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七种:
第一是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这种行为比较好理解,就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悬挂号牌或者只悬挂一面号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买新车以后不按规定取得临时号牌,或者取得临时号牌后没有在前后风窗内放置,这是不悬挂号牌的表现形式。
第二是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装。
三、金属材料号牌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固封装置安装,并与车辆固定。
四、临时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在执法工作中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就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情况,比如说我们日常常见的号牌折弯变形,不适用专用的固封装置,或者使用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这些都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
第三是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这类行为的主要表现包括以布条、纸张、光盘以及其他覆盖物遮挡全部或者部分号牌,或者机动车号牌被尘土覆盖等情形导致号牌记载的信息内容无法清晰识认的情形。
第四是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主要是号牌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受环境的侵蚀号牌出现褪色或者因发生事故出现断裂、缺损的情况,导致号牌记载信息内容无法清晰识认或者号牌号码缺失,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及时换领号牌。
第五种“涉牌”违法的情形是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这简单的说也就是说使用假号牌的这种情况。
第六种情形是变造或者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这种行为是在真号牌的基础上采用涂改,使用油漆图画,粘贴纸张等手段改变原号牌上的编码信息。如将号牌中的1改为7,F改为E等,使对号牌记载信息内容发生错误的识认,这种情况就属于变造或者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情形。
第七种“涉牌”的违法情况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是将其他车辆上的真实号牌挪用到自己车辆上使用的情况。
【主持人】恩,听完了杜科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些机动车“涉牌”违法的行为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接下来再通过一个短片进一步认识一下。
看完这些视频,确实是触目惊心,违法司机在号牌上动手脚的手段花样繁多,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我们接下来再来问一问郭处,您觉得“涉牌”违法行为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郭华】好的,“涉牌”违法产生的原因,经过我们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点:
第一个是部分司机和车主受利益的趋势,使用假牌照,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比如说未登记上牌车辆可以不交纳车船税,不投保交强险等。
第二是躲避违法检测设备抓拍非现场的违法行为。
第三是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一些想购买车辆而无法及时注册登记的人员,通过购车后挪用号牌、使用假号牌以及无号牌违法上路行驶。
第四是部分非本市进京客车受高峰时间和尾号限行政策的影响,遮挡或者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上路行驶。主要是这四点。
【主持人】恩,我们知道这些“涉牌”的车辆一旦上路之后,其危险性还是挺大的,这方面也请杜科长再来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杜莹】好的,“涉牌”违法行为人主观恶行大,“涉牌”违法的危害后果远远大于一般的交通违法,它不仅影响交通秩序,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还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涉牌”违法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一些“涉牌”车辆驾驶员认为可以逃避处罚,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非常随意,超速行驶、闯红灯、使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旦逃逸,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同时“涉牌”违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还给民警侦破事故案件增加了难度,如不能查获肇事司机,事故受害人的损失将无法弥补。
三是“涉牌”违法侵害了合法车辆的所有人的权利,有的驾驶员使用伪造的其他机动车的号牌,上道路行驶,这个车辆违法行为被交通监控系统记录后,违法信息记录将记录在真实的车辆档案内,那么就给真号牌的车辆所有人增加了负担,影响车辆所有人办理驾驶证换证,车辆检验等手续。
【主持人】恩,我们再来问问郭处针对这些“涉牌”违法行为,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会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呢?
【郭华】针对这次“涉牌”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我局通过认真的调研、分析,严定了六项工作措施来加大“涉牌”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主要有:
一是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单位、公共停车场这些场所,通过粘贴杜绝“涉牌”违法的海报,宣传提示单等形式,提醒、教育驾驶人及车主守法出行,同时号召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杜绝“涉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组织专业执法队伍和整治力量,围绕主要大街及重点路段开展检查和整治,采取前方发现通报,后方拦截处罚的方式,提高查处的效率。
三是依托各个重点路口,立交桥下的路口,环路的进出口,倒流带等固定的执勤岗位,利用车辆排队等候的时段,逐一排查“涉牌”的违法车辆。
四是在各个进京检查站、办证处、治超点及高速公路的收费站设置卡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格筛查“涉牌”的违法车辆,特别是对货运车辆的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进行严格的依法处罚。
五是充分利用电视监控系统进行巡检,受理群众122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涉牌”违法并部署就近岗位的警力进行路面的拦截查处工作。
六是对122的举报、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反映存在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或伪造、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属实的将组织办案人员进行专案侦办。
【主持人】恩,刚才您提到了这次对于存在“涉牌”违法的机动车我们要统一的粘贴一种宣传的提示单,其实这次我们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项温馨的提示措施,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郭华】好的,我手上带着一张提示单,我向各位网友展示一下,这张提示单就是我们广泛的发给广大车主的,提示单的主要内容就是介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并对广大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大家可以看一下。
【主持人】确实是一个很温馨的提示,郭处我们知道这次“涉牌”违法的专项整治是在一次全市范围内所开展的行动,我想是不是我们也会有一些重点的区域和重点关注的对象呢?
【郭华】此次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我局坚持在全市范围,全警动员,全方位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研和我们正常的管理的实践将违法行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纳入重点整治的范畴,除了前面提到的主要路口环路的进出口、立交桥下、收费站楼外、市区的各个主要道路,包括远郊城镇的主要大街,国市道、高速公路,全市的主要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公共停车场等周边道路都是我们管理的重点。
【主持人】好,那下面我们再来问一下杜科长,在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当中,如果我们路面的民警在路面执法的过程当中发现了“涉牌”违法的行为,会怎么样来进行处罚,处罚依据又是什么?
【杜莹】好的,对于不同的“涉牌”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对有些“涉牌”违法行为处罚可以说还是比较严厉的,具体来说主要是包括六个处罚标准:
一是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依法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二是对于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6分。有条件的,责令驾驶人当场改正。
三是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6分。有条件的,责令驾驶人当场改正。
四是对于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有条件的,责令驾驶人当场改正。
五是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对驾驶人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对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对驾驶人处5000元罚款,记12分。
【主持人】处罚还是很严厉的,也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涉牌”违法行为,应该说我们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交管部门的决心很大,态度也很坚决,那下面再来问一问郭处,这次我们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又需要取得一个什么样的成果呢?
【郭华】好的,主要是希望通过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机动车号牌使用的相关规定深入人心,广大车主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的意识明显增强,全民监督举报“涉牌”违法行为的氛围初步形成。通过持续整治和专项打击全市道路“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更加有序、安全、和谐。
【主持人】节目的最后,针对这一次“涉牌”的专项整治行动也请两位嘉宾来给我们广大网友一些提示,郭处先来吧。
【郭华】好的,在这里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的法律法规,保持车辆号牌齐全、清晰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各类“涉牌”的违法行为,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守法的社会环境。
【主持人】杜科长,您请。
【杜莹】近年来北京的道路交通形势日益严峻,机动车已经达到了500多万辆,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交通文明依法进行交通活动,在此我希望广大网友支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自觉抵制杜绝“涉牌”违法行为,与交管部门一同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主持人】好,我们本期的在线访谈到这就全部结束了,也希望广大的驾驶员能够自觉的杜绝车牌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还原我们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各位网友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