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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一条小区访客记录成功侦破!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几天前,在朝阳区西大望路,一辆摩托车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在事故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这辆车近期几经转手,难以核查到目前的实际所有人,而办案民警却通过一条小区的访客记录,让肇事者浮出水面……”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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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12时许,在朝阳区西大望路光辉桥下,一辆摩托车与外卖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有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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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案后,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并调取附近监控录像,确定肇事嫌疑车为一辆绿色川崎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自金台路、西大望路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案发地光辉桥下,事发后该车没有停车,继续沿西大望路向南行驶。

  民警调看了事故地多个探头的十余小时监控录像,终于通过案发地北侧的一处监控中,确定了肇事嫌疑车号牌,找到了该车所有人王某。而王某却称他已于4月20日将这辆车卖给一位姓于的中间商,于某又在4月21日将车卖出,但买家姓名不详,最后一次是在于某家里进行的现金交易,没有留买家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案件陷于僵局。

  交警查处

  在分析案情时,办案民警小陈眼睛一亮,提出:买家进入于某家小区时可能有登记,是否可以沿着这个线索进行查找。经办案民警到小区查看访客登记记录,发现一名叫姚某的男子有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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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晚20时许,办案组民警来到姚某工作的某发型店将正在上班的姚某查获,同时起获了肇事摩托车。姚某对其驾驶摩托车撞倒电动自行车并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交警提示

  肇事逃逸害人害己

  恢恢天网岂容遁逃

  守法慎行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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