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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举报交管部门已查处!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大货车闯红灯溜之大吉,民警多线索并用查办驾驶人

  大货车自重大、刹车距离较长、重心高、有盲区,一旦违法驾驶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近日,又有大货车司机因心存侥幸、肆意违法被举报。

  6月29日,有网友向交管部门反映,在地铁篱笆房站东侧道路,一大货车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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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立即对这辆挂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取沿途多处监控,民警确定牵引车号牌,随即联系当事驾驶人薛某某,通知其尽快接受调查。

  7月3日,薛某某前往良乡大队接受处理。薛某某称当时觉得车辆惯性太大,刹车等红灯再起步有点费劲,路口没什么车,就侥幸闯过去了,没想到被网友举报。

  因实施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违法行为,薛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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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放大号与车牌不一致,货车司机受处罚

       按照道交法相关规定,货车需在车厢后部喷涂放大的车牌号,违反规定,将会受到处罚。接下来的这辆小货车放大号与车牌号不一致,被网友“逮”了个正着。

  7月7日,有网友发布图文,并@北京交警,反映当日早上在京津唐高速四环至五环方向,一机动车的车身放大号与车牌号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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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根据网友提供的机动车信息,民警与机动车所有人取得联系,并通知当事人姜某尽快接受调查。

  次日上午,姜某前往朝阳高速路大队接受处理。姜某承认近期刚办理完机动车过户手续,重新选择了车牌号,但是忘记更新车身放大号。因实施货运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的违法行为,姜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三、“粗心”司机倒挂号牌,“细心”网友拍照举报

  有的司机为了躲避限行,遮挡号牌铤而走险,有的司机为了掩盖其他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但接下来这位司机的迷之“操作”,导致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令人哭笑不得。

  7月7日,在外管斜街路口南向北方向,一机动车车牌号倒置悬挂,被网友拍照,并向北京交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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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东城交通支队和平里大队立即对该违法车辆展开调查,并与当事驾驶人李某取得联系,民警通知其尽快接受调查。

  次日,李某前往和平里大队接受处理。李某称新车刚办完注册登记,收到牌照后于7月6日晚上自行安装,由于视线不好,不小心将车牌装反了,第二天出门时也没注意,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管部门发现了。

  不论车主的解释能否自圆其说,因实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四、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驾驶人被“请”到交管部门

  挡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违法停车在方便自己的同时,给他人带来了不便。图片中的小型越野车“霸道”的停在人行便道上,市民行至此地只能侧身通过或者在机动车道内绕行,既带来了不便,也产生了安全隐患。前不久,该机动车因占用人行便道违法停车被网友举报,交管部门已作出处罚!

  7月13日,有网友发布图文微博,反映在育慧路与怡慧街的交叉路口处,一机动车在人行便道上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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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当事驾驶人高某取得联系,通知其尽快接受调查。次日,高某前往亚运村大队接受处理。因违反停车规定、大摇大摆的把车停在人行便道,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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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交管部门提示各位车主朋友,切莫“挡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停车请选择正规停车位,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通讯员:蔚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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