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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处路口“电子警察”新升级,不礼让斑马线可被记录处罚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为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近期,市公安交管部门以礼让斑马线为切入点,聚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违法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在开展现场执法的同时,交管部门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比较典型的有:

  1. 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2. 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3.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5. 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这次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交管部门提示

  斑马线既是引导行人有序通过道路的安全线,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希望每名驾驶人都能自觉礼让斑马线,用守法保障安全,用礼让传递文明,共建共享文明首都的和谐交通。

  

  关于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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