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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8天处罚涉牌违法7000余起

时间:2008年05月1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自5月1日全市开展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并发动社会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查处涉牌违法行为。截止至5月8日,全市共查获此类交通违法行为7040起。
    此次打击涉牌涉证专项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保险标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以及无牌无证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含无临时号牌和临时号牌过期上路行驶的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保险标志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非法拼组装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等情况。
    三项新举措应用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特别推出了三项新举措:一是依托黑名单库查询系统、车载查询终端以及无线手持POS机等科技设备,实现了由路面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的全方位排查比对;二是公布了“122”举报电话,建立了“群防群控”的举报奖励制度;三是制定下发了“查处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工作规定”,对被套牌的受害人实行了换领临时替代号牌和行驶证的新举措,同时对经查实报假案的人员将移交治安部门处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发挥科技手段优势,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顿相结合,狠抓路面依法严格执法,有效震慑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各种档次车辆违法行为呈现不同特点
    在路面执勤和夜查整顿中,民警查获的各种档次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也各自不同。从查获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来看,高、中档车主要违法行为是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使用自动翻牌器、可拆卸牌架)等,而低档车违法现象则是以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已报废机动车上路等情况居多。
    5月1日晚,开发区大队民警在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通过公安网查询其驾驶的京AU08XX车辆是一辆已注销的“桑塔纳”小客车号牌,经过询问,驾驶员李某承认自己驾驶的“宝马”牌汽车套用了其他机动车号牌,目前交管部门已对李某套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5月2日上午,怀柔交警在路面检查中发现一违法车京XXC115改为京XXO115,经进一步询问,驾驶员张某承认私自将车牌号中的“C”改为“O”的违法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已对其处以记6分、罚款1800元的处罚。
    打击同时还需群策群力
    对于涉牌违法行为,我局早在前年就将其列入严厉打击的“四种严重违法”之一。一些车主出于逃避违章处罚的目的,随意把车牌卸掉开车上路,或者驾驶套牌车上路。由于没有车牌的制约,这些车主在开车时主观存在故意逃避违法和事故责任的思想,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安全损害,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有些驾驶员不挂车牌后,以为交警对他没有办法,就故意制造违法行为,逆向行驶、强闯红灯、随意变道,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也存在很大的交通事故隐患。
    对于全市开展的打击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市民群众表示极大支持。据统计,8天时间群众拨打“122”电话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近40起。一些网友、“的哥”和法律工作者还通过网上专题讨论、向有关部门或媒体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对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建议除加大整治力度外,还应该考虑加重处罚,以从根本上杜绝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发生。
    由于涉牌涉证车辆违法行为有一定的特殊性,交警在执勤执法中不易直接发现,不能立即查扣。所以,很多交警也呼吁,在对付这些涉牌违法行为中,还需要百姓积极参与。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果您发现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电话予以举报,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交管部门将给予每起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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