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天网行动”专门打击交通肇事逃逸 群众举报将有奖励
从5月16日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代号为“天网行动”的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专项行动,既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和在逃人员抓捕。我局将通过路面视频监控、车务手续办理、交通违章、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查可疑车辆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交通肇事逃逸人员的抓捕力度。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百姓安全出行,创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为此,我局专门部署执勤民警在办理驾驶证业务和车辆业务工作中,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同时,都要进行相关比对;各交通支、大队民警在纠正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工作中,都要查验驾驶证并询问司机的姓名、住址、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将手持机显示的姓名与驾驶证上的姓名核对,持证人与驾驶证相片核对;还要上网比对在逃人员信息,确定违法行为人、事故当事人是否为网上在逃人员。
另外,执法站民警在处理各类非现场违法行为工作中,也要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据我局统计,从今年4月份,全市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案件来看,夜间发案较突出占发案总数的75%;在已侦破的案件中,外地人员肇事比例较大占破案总数的78.6%。目前,我局正在开发、研制、选择新的路面管理设备,增加监控设备的录像功能,增强对机动车车型、号牌的识别能力,延长影像资料保存的时间,通过监控系统的机动车都被及时记录,以备侦查逃逸案件时核查使用。
我局向广大驾驶员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决不可逃逸了之,这不仅严重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严惩,而且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为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全部责任。”原本很多逃逸事故的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上只承担部分责任或不承担责任,但由于逃逸了,现场无法查证,于是承担了全部责任。另外,抓捕肇事逃逸人最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因此我局提醒市民在发现有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后,要及时记录肇事嫌疑车车牌号码,迅速报警,积极举报肇事车辆。在案发现场,要注意保护各种痕迹物证。根据我局在新闻媒体发布的协查通报内容,注意发现可疑车辆,及时举报,根据有关政策,我局在核实情况之后,将对举报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将查处四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两项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交通秩序,而且是对受害人生命的严重漠视,是对整体社会真情的严重践踏,对于这种漠视生命,藐视法律的行为,必将竭尽全力给予打击,以坚定的决心,撑起抓捕肇事逃逸的恢恢法网。 据悉,今年1—4月份,全市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案件侦破42起,侦破率89.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