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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107处路口黄灯统一时间为4秒

时间:2007年07月0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我局加强了对信号灯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以往,路口的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过渡灯序不一致、黄灯时间长短不一,造成了一些驾驶员对路口放行次序辨识、预判困难的问题。为此,我局在2107处路口信号灯灯序进行了“标准化”设置,将机动车信号灯灯序全部统一为“绿—黄—红—绿”,将黄灯过渡信号时间统一设置为4秒。而清空路口的红灯时间,也根据路口的尺寸大小统一为1至4秒。
    这次调整信号灯是借鉴了国外信号灯设置惯例,并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信号的有关规定,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2107处信号机逐一更换了内部芯片和程序。每次调整后工作人员都继续留在路口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直至信号放行稳定方才离开。
    规范统一路口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灯序和黄灯过渡时间,方便了机动车驾驶员对信号灯放行次序的辨识,使驾驶员在到达路口前可以预判情况、控制车速,可以提高路口通行的安全性。此外,调整后的信号灯灯序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也方便了外国人在首都驾车。今后,我局将规范远郊区县信号灯灯序的规范设置,使全市路口信号灯灯序设置达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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