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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查严惩大货车五道防线令违法车辆无处遁形

时间:2007年07月0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从即日起直至9月底,我局将举全局之力掀起货运机动车集中整顿的高潮,全天候“流水作业”,与交通、路政、城管等执法部门“捆邦执法”,采取从源头到路面无死角彻底清查方式,通过设立五道防线、实行闭环管理等办法令违法车辆无处遁形。
    半年内126人被大货车夺命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大货车死亡事故103起,死亡126人,同比增加10起,12人,分别上升10.1%、10.5%。交通事故死亡总数近四分之一为大货车肇事;在47起死亡2人以上事故中,29起与大货车有关;在5起死亡3人以上事故中,4起与大货车有关。
    今年1月18日,一辆陕西大货车在密云县密古路与一辆河北大货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6月8日,内蒙古赤峰市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顺义区一路口抢行,与一辆微型客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目前,大货车闯禁行、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十分猖獗,成为威胁首都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
    对于大货车的种种违法情况,百姓的反映也十分强烈。据统计,对于城郊结合部地区,122报警服务台接到的群众投诉电话60%多均是对大货车违法行为的举报。
    大货车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超载、超速、违反禁行时间、故意遮挡号牌、挪用号牌、疲劳驾驶等。大货车白天在四环以内道路行驶是典型的违反禁行。本市大货车6时至23时不准进入四环路以内道路行驶,外埠大货车6时至24时不准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而对于疲劳驾驶更是害人害己的违法行为;大货车一般车载较重,而且经常是人歇车不歇,造成大货车重跑路轻保养,车身易受损,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大大增加;司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不强,而且有的单位雇用外地司机驾驶大货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相应增多,不但给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还会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难度。尽管我局对大货车持续不断加大整顿力度,但是,大货车违法行为还是时有发生,它所带来的危害也令百姓深恶痛绝。
    严查之路
    对于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的大货车违法行为,我局将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将警力投身路面,全面加大对货运机动车的执法管理力度。
    我局对于大货车的执法重点包括: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放置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使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违反交通管制规定、民警拦截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违法超载,违反分道行驶规定,违反规定载客,疲劳驾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以及临时停车,总质量在3.5吨以上的货运机动车未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
    另外,对于大货车的整顿将设立五道防线,全面进行卡控,可谓对大货车违法行为布下了一张天罗地网。其中,远郊各边境检查站(办证处、治超点)为第一道防线;远郊与城八区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为第二道防线;五环路为第三道防线;四环路为第四道防线;三环路及二环路为第五道防线。对货运机动车实施发现、拦截、检查、处罚的“流水作业”,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予以高限处罚:
    其中,凡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放置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使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法一律扣留车辆;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依法一律滞留车辆,待违法行为消除后放行;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民警拦截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一律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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