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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92名北京司机被终生禁驾

时间:2007年04月2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我市共有92名持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依法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交管部门严厉查处、不懈打击的对象。这92名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至今,持有我局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其中最早禁驾的时间为04年6月4日。
    去年全市破获交通肇事致死逃逸案件129起,侦破率达到81.7%。从今年破获的26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分析,肇事车型以大货、大客等专业营运车辆较多,肇事时间也多发生在18时至次日6时,事故发生地点以郊区道路为主。
    虽然追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最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如果您在发现有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后,要及时记录肇事嫌疑车车牌号码,迅速报警,积极举报肇事车辆。在案发现场,要注意保护各种痕迹物证。根据公安机关在新闻媒体发布的协查通报内容,注意发现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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