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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牌证车主首次被拘留

时间:2008年06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因购买伪造机动车号牌,当事人赵某被昌平公安分局依法治安拘留。这是本市交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首次对购买、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当事人移交公安分局进行治安拘留。
    5月26日18时20分,赵某雇佣司机李某驾驶冀T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满载一车沙石料行至怀昌路南丰桥口时,与一辆捷达小客车相剐,造成小客车前保险杠损坏脱落。接小客车司机报警后,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队民警赶到现场,车主赵某随后赶到现场,央求民警不要扣车,愿意多出钱双方私了。民警觉得车主行为有些蹊跷:还没有断定责任,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仔细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的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不一致。
    后经询问得知,赵某是去年7月在老家安平买的车,为逃避缴纳养路费,一直未上牌照,来京前发现老家李某的车型与自己的车型一样,便花500元制作了一套假牌假证,车辆登记信息也套用了李某姓名和地址。

    来源:北京日报200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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