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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局五项措施严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09年07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7月18日起,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相关精神,针对夏季交通事故特点,结合暑运道路交通形势,对我市各条高速公路展开交通秩序集中整顿行动,严查高速公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是整治的重点。
        此次高速公路集中整治行动,是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化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度、不间断的整治,有效震慑和打压交通违法行为,从而达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良好。
        整治期间,我局相关交通支大队将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社会化宣传手段、全方位警力部署等五大措施,对各条高速公路进行全天候、24小时的监控,对各类违法车辆进行及时的查处,将交通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
        具体措施为:
        一是充分利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查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增加流动测速点,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重点监测。同时,实行区间测速,通过计算车辆进出高速公路时间和行驶里程确定是否超速。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加强营运客车管控。通过交通安全服务站,路面执勤交警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逢车必查,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查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并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严防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托服务区和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驾驶人休息点,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检查,对于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依法要求其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同时加强凌晨、午后的巡逻密度,提醒驾驶人注意驾驶安全,严防疲劳驾驶。
  四是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各交通支大队在分析各自管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集中警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增加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周末时段的巡逻班次,加大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和弯道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提示。我局将通过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场所和交通广播,向驾驶人提示夏季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常识,宣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一旦出现降雨,将协调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和车距。
        严查高速公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不仅是确保高速公路交通畅通的重要措施,更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免受交通事故的吞噬,构建和谐社会,关爱生命的集中体现。在此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在车速较快的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更应自觉守法,保持车距,严禁超速、超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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