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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配合刑侦总队破获一起“碰瓷”敲诈勒索案

时间:2010年01月1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今年1月8日,我局配合市刑侦总队破获一起以“碰瓷”方式制造交通事故的敲诈勒索案,涉案人员孙某与李某在我市东城区落网。
  2009年12月21日,刑侦总队得到线索,一名男子多次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刮蹭、碰撞事故,绝大多数为机动车方面的全责并进行了赔偿。经刑侦总队初步工作了解到,发生事故的是一名60多岁的男子,他经常推行一辆自行车与过往车辆在人行横道上发生事故,事主称是老年男子故意将自行车撞向事主驾驶的机动车,待事主下车查看时,老年男子要求赔偿,多则上千少则几百金额不等。
  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刑侦总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会同我局、东城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联合侦破此案。根据线索反映的情况及特点,经过半个月的蹲守和调查,专案组摸清了嫌疑人的作案方式和活动区域。期间,我局事故处派专人协调指挥中心“122”报警台及相关单位配合专案组行动,调取报警记录与事故信息,分析整理数据百余起,并查明了嫌疑人的身份、住址等信息。
  2010年1月8日,当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在东城区北新桥路口再次故意与一辆汽车相撞,并敲诈人民币550元时,被跟踪的侦查员当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供述,从2001年起,其经常在我市各繁华交通道口采取“碰瓷”的方式制造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车主进行敲诈勒索。2009年9月至今,孙某又伙同李某,由李驾驶三轮摩托车将孙送至作案地点制造交通事故勒索钱财。直至被抓获,嫌疑人已作案400余起,获利近10万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东城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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