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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清明节期间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4月3日至4月5日期间,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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