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到岗 责任到警”
我局七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高峰时段交通维护
针对全市交通特点,即日起(4月28日),我局落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将采取七项措施进一步做好高峰时段交通维护疏导工作,确保早晚群众出行高峰时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运行平稳,局部区域和路段交通拥堵有所缓解。
近年来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增长迅速。今年1至3月,本市机动车增长16.3万辆,驾驶员增加14.4万人。截止到本月25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24万余辆,驾驶员保有量达到586万余人。在此情况下,本市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增加,特别是早、晚群众出行高峰时段,交通供需矛盾最为突出。4月12日市政府推出错峰上下班等综合缓堵措施,从实施情况看,早、晚高峰路面交通运行效果环比上月(3月份)有所好转,交通拥堵有所缓解,高峰期间市区主干路网速度上升4.2%、拥堵路段下降11%,错峰上下班措施“削峰填谷、均衡流量、缓解拥堵”的效果显现。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高峰时段交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出行时段集中,其中周一早高峰、周五晚高峰交通压力最大;二是出行高峰时段与中小学生上下学相重叠,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集中抵离,导致学校周边交通压力相对加大,并影响到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三是部分路段呈现潮汐式交通特点,主要集中在东西二环路、东西三环路、进京高速公路等路段;四是追尾、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多发,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交通拥堵的现象较为集中。
针对高峰时段交通状况、道路复杂程度和岗位重要性等特点,为进一步强化高峰时段交通秩序,我局理性思考,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日前专门做出部署,从加强高峰时段路面组织指挥,加强重点岗位“固定实名制管理”,加强重点高峰时段警力部署,加强高峰时段科技系统警情监测和岗位巡查,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事故快清快处,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信息发布诱导,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维护七个方面,将“措施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民警”,努力通过这种自加压力、全警动员的方式来为群众高峰时段出行提供最优质的交通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高峰时段路面组织指挥
强化领导干部职责,从指挥调度,到路面巡视、检查督导、现场处置等层层落实责任,并根据路面交通流量变化,实时调整岗位、警力部署。要求各交通支(大)队和执勤大队一线指挥领导,必须加强管界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的巡视检查。每逢周一早高峰和周五晚高峰期间,所有支(大)队的领导全部上路巡视,并在管界内警情高发、流量集中、重点路口路段实行定点指挥。
二是加强重点岗位“固定实名制”管理
针对全市交通特点,根据高峰时段交通状况、道路复杂程度和岗位重要性,我局将对全市重要路口和重点地区实行分类承包,逐一进行“固定实名制”管理,将责任具体落实到管界领导和民警。
重点路口岗位是我局经调研摸排,根据路口交通状况和不同性质所确定的,在全市重要路口岗位实施“固定实名制”管理。这些岗位主要涉及重点路口、立交桥区、拥堵路口、事故高发点段、复杂繁华路口等。包括:长安街、地铁路、平安大街、两广路及其延长线和远郊区县区属主要大街的路口;二、三、四、五、六环路交通流量大、拥堵警情高发的桥下路口或桥区;重点路口和立交桥区以外,其它支线流量大、需要民警和协管员维护疏导的路口;事故高发、多发点段;因路口畸形或车道不对称等造成交通通行能力差的不规则路口及毗邻大型商业区、批发市场、大型公交场站等繁华地区的路口。
另外,我局还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处实施“固定实名制”管理,强化重点地区管控。对于这些地区,相关交通支、大队将落实领导承包责任,实现管理效果层级负责。责任民警要在日常管理中全力净化重点地区交通秩序环境,加强门前道路交通维护疏导。
三是加强重点高峰时段警力维护
逢周一早高峰、周五晚高峰时段,我局将在全市启动三级上勤方案,在长安街、二环、三环等主要道路启动区域二级上勤方案;同时,增加东西二环路、东西三环路、进京高速公路等具有潮汐式交通特点高峰路段的岗位部署;增加周六高峰时段路面警力投入,并在周六岗位基础上,增加警情高发区域岗位设置,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切实做到未堵先疏。
四是加强高峰时段科技系统警情监测和岗位巡检
我局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流量检测、“122”报警分布、单兵定位、GPS等科技系统,强化群众出行高峰期间路面警情实时监测和岗位警力检查督导。一是建立科技系统实时监测巡检机制,及时发现主干道、高速公路、重点敏感地区周边的交通事故、故障车、禁限车辆和违法占路施工等影响正常通行的各类异常警情。二是建立科技系统动态跟进指挥机制,利用科技系统对民警处警和现场清理工作实施全程跟进指挥调度,强化现场快清快处。三是建立异常警情警力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科技系统发现事故、拥堵警情高发趋势,及时启动区域个性化疏导方案,督导警力快速赶赴现场,并调整现场周边警力部署,实现警力与警情同步浮动。
五是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事故快清快处工作
我局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工作原则、时限要求、警务模式、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交通事故。同时,在市区主干路、高速公路等设置清障备勤点,保障事故现场快速到达、快速清理。
六是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信息发布诱导
我局在高峰时段将通过广播、网站、室外电子信息显示屏等渠道进行实时交通信息发布,进行诱导。
通过广播电台宣传诱导:将在早高峰到来前分时段对高速公路、市区主要环路、联络线行驶状况和早高峰交通进行宣传诱导;早高峰期间,将重点进行实时路况播报和宣传提示诱导;晚高峰期间重点针对市民关心的出行热点,分别进行实时路况宣传提示。
通过对外网站宣传诱导:早晚高峰期间,将加大市区整体交通状况的发布密度,及时更新路况信息;遇有重大活动,提前24小时宣传诱导。同时,利用每日出行提示和交通预报栏目,提示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通过室外显示屏宣传诱导:早晚高峰期间,针对常规拥堵点段实时更新路况信息;遇有特殊交通情况等,及时进行宣传告知和路况信息发布,降低对社会交通的影响。
七是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维护工作
针对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气象预警和交通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市区两级恶劣天气协调联动机制。一旦接报恶劣天气气象预报,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并下发预警通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部署有关支、大队适时增派警力,加强对主干道、高速公路、重点地区巡逻力度,及时发现上报路面交通情况,适时启动全市或区域上勤方案。另外,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封闭期间交通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诱导、分流,在群众出行高峰来临前,及时引导滞留车辆绕行。并视情况采取远端分流措施。
针对高峰时段交通特点,我局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民警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高峰时段出行环境。
一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车、规范行驶、相互礼让,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的发生,避免因违法行车而引发的交通拥堵。
二是对于发生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快速进行处理,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通过提高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和事故现场自撤率,减少早晚高峰期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
三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应注意规范行车、停车,不要因为只顾自己的方便而影响他人的通行,同时也给孩子起到表率作用。
四是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在自觉遵守市政府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的同时,尽可能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是高峰时段出行,请司机朋友随时关注交通广播、户外信息显示屏提供的交通信息,遇到交通拥堵路段应根据提示及时选择相关道路绕行,以节省出行时间,减少拥堵路段交通流量,为他人的出行提供便利。(新闻办:江静)
近年来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增长迅速。今年1至3月,本市机动车增长16.3万辆,驾驶员增加14.4万人。截止到本月25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24万余辆,驾驶员保有量达到586万余人。在此情况下,本市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增加,特别是早、晚群众出行高峰时段,交通供需矛盾最为突出。4月12日市政府推出错峰上下班等综合缓堵措施,从实施情况看,早、晚高峰路面交通运行效果环比上月(3月份)有所好转,交通拥堵有所缓解,高峰期间市区主干路网速度上升4.2%、拥堵路段下降11%,错峰上下班措施“削峰填谷、均衡流量、缓解拥堵”的效果显现。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高峰时段交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出行时段集中,其中周一早高峰、周五晚高峰交通压力最大;二是出行高峰时段与中小学生上下学相重叠,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集中抵离,导致学校周边交通压力相对加大,并影响到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三是部分路段呈现潮汐式交通特点,主要集中在东西二环路、东西三环路、进京高速公路等路段;四是追尾、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多发,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交通拥堵的现象较为集中。
针对高峰时段交通状况、道路复杂程度和岗位重要性等特点,为进一步强化高峰时段交通秩序,我局理性思考,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日前专门做出部署,从加强高峰时段路面组织指挥,加强重点岗位“固定实名制管理”,加强重点高峰时段警力部署,加强高峰时段科技系统警情监测和岗位巡查,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事故快清快处,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信息发布诱导,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维护七个方面,将“措施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民警”,努力通过这种自加压力、全警动员的方式来为群众高峰时段出行提供最优质的交通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高峰时段路面组织指挥
强化领导干部职责,从指挥调度,到路面巡视、检查督导、现场处置等层层落实责任,并根据路面交通流量变化,实时调整岗位、警力部署。要求各交通支(大)队和执勤大队一线指挥领导,必须加强管界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的巡视检查。每逢周一早高峰和周五晚高峰期间,所有支(大)队的领导全部上路巡视,并在管界内警情高发、流量集中、重点路口路段实行定点指挥。
二是加强重点岗位“固定实名制”管理
针对全市交通特点,根据高峰时段交通状况、道路复杂程度和岗位重要性,我局将对全市重要路口和重点地区实行分类承包,逐一进行“固定实名制”管理,将责任具体落实到管界领导和民警。
重点路口岗位是我局经调研摸排,根据路口交通状况和不同性质所确定的,在全市重要路口岗位实施“固定实名制”管理。这些岗位主要涉及重点路口、立交桥区、拥堵路口、事故高发点段、复杂繁华路口等。包括:长安街、地铁路、平安大街、两广路及其延长线和远郊区县区属主要大街的路口;二、三、四、五、六环路交通流量大、拥堵警情高发的桥下路口或桥区;重点路口和立交桥区以外,其它支线流量大、需要民警和协管员维护疏导的路口;事故高发、多发点段;因路口畸形或车道不对称等造成交通通行能力差的不规则路口及毗邻大型商业区、批发市场、大型公交场站等繁华地区的路口。
另外,我局还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处实施“固定实名制”管理,强化重点地区管控。对于这些地区,相关交通支、大队将落实领导承包责任,实现管理效果层级负责。责任民警要在日常管理中全力净化重点地区交通秩序环境,加强门前道路交通维护疏导。
三是加强重点高峰时段警力维护
逢周一早高峰、周五晚高峰时段,我局将在全市启动三级上勤方案,在长安街、二环、三环等主要道路启动区域二级上勤方案;同时,增加东西二环路、东西三环路、进京高速公路等具有潮汐式交通特点高峰路段的岗位部署;增加周六高峰时段路面警力投入,并在周六岗位基础上,增加警情高发区域岗位设置,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切实做到未堵先疏。
四是加强高峰时段科技系统警情监测和岗位巡检
我局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流量检测、“122”报警分布、单兵定位、GPS等科技系统,强化群众出行高峰期间路面警情实时监测和岗位警力检查督导。一是建立科技系统实时监测巡检机制,及时发现主干道、高速公路、重点敏感地区周边的交通事故、故障车、禁限车辆和违法占路施工等影响正常通行的各类异常警情。二是建立科技系统动态跟进指挥机制,利用科技系统对民警处警和现场清理工作实施全程跟进指挥调度,强化现场快清快处。三是建立异常警情警力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科技系统发现事故、拥堵警情高发趋势,及时启动区域个性化疏导方案,督导警力快速赶赴现场,并调整现场周边警力部署,实现警力与警情同步浮动。
五是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事故快清快处工作
我局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工作原则、时限要求、警务模式、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交通事故。同时,在市区主干路、高速公路等设置清障备勤点,保障事故现场快速到达、快速清理。
六是加强高峰时段交通信息发布诱导
我局在高峰时段将通过广播、网站、室外电子信息显示屏等渠道进行实时交通信息发布,进行诱导。
通过广播电台宣传诱导:将在早高峰到来前分时段对高速公路、市区主要环路、联络线行驶状况和早高峰交通进行宣传诱导;早高峰期间,将重点进行实时路况播报和宣传提示诱导;晚高峰期间重点针对市民关心的出行热点,分别进行实时路况宣传提示。
通过对外网站宣传诱导:早晚高峰期间,将加大市区整体交通状况的发布密度,及时更新路况信息;遇有重大活动,提前24小时宣传诱导。同时,利用每日出行提示和交通预报栏目,提示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通过室外显示屏宣传诱导:早晚高峰期间,针对常规拥堵点段实时更新路况信息;遇有特殊交通情况等,及时进行宣传告知和路况信息发布,降低对社会交通的影响。
七是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维护工作
针对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气象预警和交通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市区两级恶劣天气协调联动机制。一旦接报恶劣天气气象预报,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并下发预警通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部署有关支、大队适时增派警力,加强对主干道、高速公路、重点地区巡逻力度,及时发现上报路面交通情况,适时启动全市或区域上勤方案。另外,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封闭期间交通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诱导、分流,在群众出行高峰来临前,及时引导滞留车辆绕行。并视情况采取远端分流措施。
针对高峰时段交通特点,我局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民警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高峰时段出行环境。
一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车、规范行驶、相互礼让,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的发生,避免因违法行车而引发的交通拥堵。
二是对于发生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快速进行处理,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通过提高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和事故现场自撤率,减少早晚高峰期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
三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应注意规范行车、停车,不要因为只顾自己的方便而影响他人的通行,同时也给孩子起到表率作用。
四是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在自觉遵守市政府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的同时,尽可能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是高峰时段出行,请司机朋友随时关注交通广播、户外信息显示屏提供的交通信息,遇到交通拥堵路段应根据提示及时选择相关道路绕行,以节省出行时间,减少拥堵路段交通流量,为他人的出行提供便利。(新闻办: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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