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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时间:2010年09月2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为确保“十一”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近日市交管部门发部通告,9月30日起至10月7日止,本市部分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9月30日15时至10月2日零时,10月2日至7日,每天7时至22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持国庆期间通行证及专线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广场东、西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绕行正义路和大会堂西侧路。

  二、景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一)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三)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四)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三、奥林匹克中心区部分道路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22时,下列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一)北辰东路由北辰东桥桥区主路至奥林东路南口;
  (二)奥林东路由奥林东路南口至奥林东桥桥区主路;
  (三)北辰西路由民族园路口(不含)迤北主路至奥林西路南口;
  (四)奥林西路由奥林西路南口至奥林西桥桥区主路。

  四、颐和园、香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8时至17时,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
  1.杰王府路由买卖街东口至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2.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二)以下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1.颐和园路由安河桥(不含)至101中学口(不含);
  2.清华西路由101中学口(不含)至中关村大街(不含);
  3.香山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安河桥(不含);
  4.香山南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闵庄路西口(不含);
  5.旱河路由香泉环岛(不含)至闵庄路(不含)。

  (三)以下道路禁止9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
  1.香山路由香泉环岛(不含)至卧佛寺口(不含);
  2.香山南路由卧佛寺口(不含)至闵庄路西口(不含)。

  五、京藏高速公路及周边道路
       (一)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9时,西康路康庄路口至岔道城由西向东方向、京藏高速公路市界至营城子进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6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昌平南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110国道。

        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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