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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3200多名交警受伤

时间:2010年11月22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据公安部交管局初步统计,去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交警在执勤执法中遭受不法侵害案件4570起,共造成3213名交警受伤,9人牺牲。这是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11月15日至17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的全国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班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交警除遭遇暴力抗法问题外,民警安全防护问题也比较突出。据了解,今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共接报交警在执勤中牺牲案件19起,共有20名交警牺牲。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执法场所安全防范和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规范,努力减少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一要落实领导责任。要把保障民警执勤执法中的人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安全防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交通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处置不当或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交通民警死亡的,要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三要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四要加强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管理;五要加强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培训。要将执勤安全防护规范列入“三个必训”内容,并进行严格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要把执法安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民警,并且得到切实的执行;六要加强对执勤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提高民警加强安全防护的自觉性。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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