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选登:网上自选号牌号码不满意可否重选?
近期,“欣欣警官信箱”整理了6个网友关注的热点咨询问题,现选登如下:
1、我对网上自选的号牌号码不太满意,是否可以重选?
答:自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2日起保留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从确定号牌号码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双休日顺延)。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如您在网上自选号牌不满意,可以在3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网上自选号牌系统,再在网上选择您认为满意的号牌。
2、家用小轿车是否有强制报废年限?
答: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
3、我已经在网上银行缴纳了罚款,还用去执法站再接受处理吗?
答:如果您通过电子银行接受并缴纳了非现场违法记录的罚款,就意味着您已经接受处罚,无需再去交通执法站接受处理。
4、我想把车身的颜色更改一下,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车身颜色可以变更,但是需要注意不能变成特种车的样子,比如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车身颜色变更后十日内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到我市任意车管分所办理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A4);(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详细规定可参见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机动车变更登记”。
5、我持有的驾驶证快到期了,能否在换证的同时降低准驾车型?
答: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办理降低准驾车型手续。应提交的资料有:(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2)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原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5)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办理地点为我市任意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选择的准驾车型一旦确定后,除继续要求降低准驾车型外,不得再变更。降低准驾车型后,要求升级准驾车型的,须按增驾手续办理。
6、北京号牌的机动车在外省市出现违法记录,能否在本市接受处理?
答:由于各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同,虽然违法行为进行转递,但目前无法实现跨省市的异地处罚。您需要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车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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