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超员载客驾驶人被取消春运服务资格
1月2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联合对发生站外违法揽客、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公开处理、媒体曝光,北京高客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王均鲁被取消2011年春运服务资格。
1月19日,我局“122”报警中心接群众举报称:从北京莲花池客运站到山东郓城的京G62176大客车有超载行为。我局立即启动追查程序。经查,京G62176大客车,所属单位为北京高客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核定载客人数为43人。1月18日下午3:30自莲花池客运站发车,当事驾驶人为王均鲁,出站时实际载客42人,未超员超客。但该车行至大兴区金星桥时,违法站外揽客7人,载客人数升至49人,超载6人。
现场会向北京高客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下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由大兴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对北京高客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督促北京高客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逐级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暂停京G62176大客车及取消驾驶人王均鲁的2011年春运资格。
为加强春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敏感事件发生,我市成立了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本市长途客运场站、省际客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个别省际长途客车存在超员载客、安全锤缺失等问题。春运期间,严格实施交通安全“三个一律”和“八项不准”保障措施。“三个一律”即:凡存在“逾期未年检”、安全通道不畅通、加装座(铺)位以及机件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的长途客车,一律停驶,不得报班出站。凡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满12分、三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酒后驾车”、“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未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的驾驶人,一律停班培训,不得参与春运工作。凡春运期间发生超员载客或者站外违法揽客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一经核实,一律停止运营,不得继续参加春运。“八项不准”,即:不准酒后开车,不准私改车辆,不准超载运营,不准超速行驶,不准人车带病出行,不准站外揽客,不准违法停车,不准疲劳驾驶。凡发生以上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新闻办:江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