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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节前四项措施严查酒驾

时间:2011年01月1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春节临近,由于走亲访友、单位朋友聚餐等出行活动增多,我局根据以往惯例分析,节前路面交通流量将持续上升,同时也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高发期。酒后驾车行为不仅危害驾驶员自身安全,对乘车人及他人安全也构成了极大的隐患。针对节前交通状况及节日期间交通形势,按照公安部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为确保“春运”和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力遏制因酒后驾车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为此,我局提前进行部署,在持续严查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春节前酒驾违法特点,全面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高潮,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顿相结合,以“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不留隐患”为行动准则,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尖刀作用和交巡警联合执法优势,通过加强力量组织、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宣管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酒后驾车违法突出的区域和时段管控到位,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力量组织,区域整治与全市集中行动相结合。各支、大队针对管界节前及节日期间交通特点,继续采取区域整治与全市集中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执法力量组织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在其他时段,各支、大队也结合管界实际,安排执法小分队和值班备勤警力上路开展整顿,并积极协调区县巡、特警部门配和参与整治,最大限度营造严管声势和氛围。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我局进一步加强对酒后违法的分析研判,特别是结合节前及节日期间亲朋聚会增多、酒后违法可能反弹的特点,科学调整警力投向和岗位设置,实现对酒后违法的精确打击,突出对酒后违法高发时段的管控,在夜间20时至24时常规管控时段基础上,将中午12时至14时、凌晨0时至2时两个酒后高发时段也纳入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同时,保持对酒后违法的高限处罚,坚持“四个一律”,即:凡饮酒驾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凡醉酒驾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凡一年内2次以上醉酒驾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一律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三是提高执法效率,严格实行闭环执法。我局将坚决落实对酒后驾车当场处罚、醉酒驾车及时送拘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闭环执法。对查获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凡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人对酒精含量检测无异议的,一律当场进行处罚;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要安排专人将违法驾驶人带至执勤队内进行处理,实现执法效率、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落实源头管理。交通民警将深入社区、街道、乡镇和专业运输单位,针对驾驶人开展禁止酒后驾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酒后开车驾驶人档案,对重点人群强化源头监管。同时,在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分别制作、摆设酒后开车警示卡和举报联系卡,实现对酒后开车的及时提示和教育警示。
  节前和春节期间,我局将加大警力投入,持续保持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欢聚、喜庆的同时,要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亲朋好友聚餐时更应铭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除侥幸心理,勿因一时贪杯带来终身遗憾。
  (新闻办: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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