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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全力确保学生幼儿出行安全

时间:2011年04月28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及幼儿交通安全,按照公安部“护卫天使行动”统一部署,我局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公安内保等部门,自4月13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全面摸清校车底数,严格落实“双备案”制度
  本着“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原则,我局联合教委等部门,对接送学生及幼儿车辆进行了集中拉网式大摸排,全面摸清校车所属学校(幼儿园)、运行线路、乘坐人数等基础情况,将无办学资质学校、流动人口子弟学校以及私人提供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全部纳入视线、重点掌握。对检查出的未备案接送学生机动车和驾驶人,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所属学校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限期办理“双备案”手续,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监管档案,纳入日常监管,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准接送学生。
  强化交通安全核查,进一步加大校车、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
  我局充分依托科技网络,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校车交通安全监管档案,逐一核查备案车辆、人员交通安全状况。同时,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及测试。此外,我局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学校或运输企业,采取限期改正、公开执法等手段,督促学校及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结合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我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教活动,引导学生拒绝乘坐非专业运输车辆,要求学校及学生家长拒绝租用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凡组织“春游”或集体外出的学校必须落实“双备案”制度。截至26日,共组织各类动员部署会、座谈会293场,组织交警校外辅导员深入学校及幼儿园,开展讲授交通安全课、挂图巡展、播放宣传光盘、提供交管业务咨询等各种宣教活动1951场,发放印有交通安全警示语的橡皮、尺子、笔袋及《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品21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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