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手段破涉牌肇事逃逸案
我局严厉打击涉牌违法获群众肯定
8月2日下午,我局科信处迎来了四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来自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的群众,专程为了感谢交警为他们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特意送来了写有“英勇奋战、破案神速”的锦旗。
今年7月14日凌晨5时,一辆遮挡号牌的小客车在丰台区新村路段将一名行人撞倒后逃逸,造成伤者右小腿粉碎性骨折。由于犯罪嫌疑人用光盘遮挡了号牌,且事故现场没有留下太多有价值的线索,给追查肇事车辆带来了难度。面对难题,丰台交通支队专业追逃民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走访周边群众、排查重点车辆的同时,与我局科信处技术人员一道,通过对监控视频认真比对、分析,以及对事发时路面情况进行细致筛查,准确发现并锁定了肇事车辆,并于7月25日将交通肇事嫌疑人抓获。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是典型的利用科技手段锁定肇事车辆,充分显示了我局利用科技手段在打击涉牌违法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的成功。同时交警们的耐心细致,热情主动、连续奋战,也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他们表示:“没想到北京的交警对待这样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是如此的用心,动用这么多科技手段全力侦破,并且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为我们事故当事人主持了正义,作为当事人家属我们真心的感激他们!“
对待涉牌违法 我局持续严厉打击
我局一直以来不断开展整治机动车涉牌违法行动,严厉打击包括机动车无号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号牌、使用过期失效的临时号牌、挪用号牌、安装牌照架、号牌锁等涉牌违法行为。随着“文明交通行动”的逐步深化,为进一步震慑涉牌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平稳,我局坚持从加大高新技术应用、强化路面执法力度、开展牌证源头综合治理、狠抓涉牌违法源头治理等四方面综合管控,强化针对涉牌违法行为的路面执法力度。
一是不断加大高新技术应用,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管理。
我局加强高新技术的应用,对非现场违法数据审核录入中比对车辆档案信息不符的、相同号牌车辆在不同区域出现以及接车主报案发现的套牌违法嫌疑车辆,及时纳入数据库系统,对上路行驶的嫌疑车辆及时报警提示,对确属涉牌违法行为的车辆记录非现场违法信息。同时,充分协调整合监控设备资源,强化对机动车涉牌违法的监控查处。我局还充分利用电视监控系统,对环路、快速路等道路上不易拦截或逃逸的涉牌违法车辆,在摄录取证的同时,迅速部署警力进行合围查堵,对涉牌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的高压严管态势。
二是多方面综合管控强化路面执法力度。
我局以全市示范路口和货车卡控岗位为基础,加强对涉牌车违法的执法力度,形成人人查处涉牌违法的严管氛围;同时结合涉牌违法突出地区和道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交通支大队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尖刀”作用,利用白天和夜查两个时段,通过“定点检查、巡控巡查、合围拦截”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机动车涉牌违法实施精确打击;近、远郊支大队在进京检查站、治超点及高速路收费站设置专项小组,强化对非本市客车和本市小客车牌照的检查,切实做到严密管控,严格查处。路面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无线手持POS机、车载查询终端等手段,时时比对车辆及档案信息,对存在有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的,坚决实施处罚。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涉牌车辆,将依法严格对驾驶人或车主予以处理,同时按照违法情节依法予以扣车、罚款等处理,坚决对涉牌违法行为实行高限处罚。
三是严把车辆源头关,积极开展机动车牌证综合治理。
我局将在机动车检验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对机动车号牌安装情况及固封装置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及不使用统一装置固封的,责令当事人改正后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此外,车辆在办理变更、转出等车务手续时,我局将重点检查机动车涉牌类违法等问题,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各交通支大队积极会同工商等执法部门,深入车辆修理厂(站)、汽配门市部等进行排查,凡发现制作销售号牌翻牌器或贩卖假号牌的,一律按规定查扣并强制销毁;对存在违法销售的门市,协调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职能,狠抓机动车涉牌违法源头治理。
各交通支大队定期联合辖区内社区物业、居委会、交通安全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深入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摸排机动车涉牌违法车辆情况,并进行追查处理。组织各支大队强化单位内部交通安全教育,落实监管职能,坚决制止单位内部车辆、私车出现涉牌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除按规定处理外,还以市、区安委会的名义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5月1日起涉牌违法面临更严厉处罚
自今年5月1日起,修改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正式生效,修改后的法律显著加大了对假牌套牌车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涉牌违法是一种主观故意性强、对社会、群众危害极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诸多交通安全隐患:涉牌车辆驾驶员极易放纵驾驶、不守法规,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我局会持续加大对涉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因涉牌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再次提示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不要有故意遮挡、涂改号牌,或挪用他人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要自觉守法行车,安全驾驶,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闻办: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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