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选登:长安街有哪些禁限行规定?
近期,“欣欣警官信箱”整理了5个网友关注的热点咨询问题,现选登如下:
1、长安街有哪些禁限行规定?
答:长安街限行规定:(1)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2)长安街及延长线(木樨地路口至国贸桥),8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3)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旅行车(1.6L(含)以上9座(含)以下绿色环保车除外)通行;(4)7时至20时,1000ml排量以下的小轿车禁止在最内侧第一条车道行驶。长安街其他禁限行措施以交通标志为准。
2、我的身份证是外省市核发的,在北京能增驾哪些车型?
答: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3、驾驶机动车是否有最高年龄的限制?
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身体检查正常则可以驾驶机动车,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规定地点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是长期有效吗?
答: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为30天,您需在30天之内前往我市任意车管站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5、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如何补领?
答: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我市任意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详细规定可参看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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