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开展
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建设突出问题
今年第三季度,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大力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建设的突出问题。
各地进一步强化组织部署。提高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规格,天津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福建省领导小组改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部门密切协作,安徽省、重庆市等地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文明安全模范驾驶人评选活动。加强督导工作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2011年全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考评标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效果。
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北京市、天津市等地深入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责令停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组织开展驾驶人文明交通守法承诺活动,并利用企业内部交通安全橱窗等宣传设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山西省组织驾驶人、教师、记者、交警组成“文明交通巡回宣讲团”,走进企业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大力组织主题宣传月活动。9月1日,各地举行了文明交通宣传月启动日仪式,黑龙江、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14省(区、市)开展“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向中小学生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品;召开教师座谈会、家长会,发动教师、家长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工作。吉林省、浙江省、重庆市等地交警部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沟通。
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等地拓展 “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了“畅行北京,润滑交通”、“文明交通进社区”等公益宣传活动。江西省利用邮政营业网点和便民服务站设立 “警邮共建文明交通宣传服务站”,制作、布置文明交通宣传标语、专栏。湖北省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万场电影送下乡”活动和“文化下乡”宣传活动。贵州省通过征集、传唱交通安全山歌,丰富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地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实地采访,通过现场直播等形式进行报道,营造社会宣传声势。开展客运隐患整治行动,上海市、福建省等地从源头抓起,与客运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运输企业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定期通报机制,要求客运车辆张贴举报电话,建立交通安全手机信息发布制度,对驾驶人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提示;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地利用各类媒体曝光违法车辆、驾驶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促使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企业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活动,河北省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组织开展大车占道、行人上高速公路等专项整治行动;湖南省以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为工作重点,打造湖南高速文明交通示范路品牌。
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设施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交通设施、设备缺失、损毁等问题。天津市、福建省等地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推进会,推广先进地区工作经验。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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