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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加强源头管理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

时间:2011年08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区域联动整治和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近期,我局坚持宣管结合、部门联动、综合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全力确保暑运交通安全。
  为强化对客运场站及客运班线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局各支、大队先后深入全市10个省际长途客运场站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场站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五不许出站”等制度,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同时,会同区县安监、交通运输、路政等部门,对辖区营运客车以及国市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办证处、服务区过往的7座(含)以上客车逐车登记、全面检查,并对长途客运班线事故多发及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挂帐督办,加强综合治理。
  为督促客运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支、大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状况进行核查,对辖区发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通过守法承诺等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督促客运企业利用GPS动态监管平台,及时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动态监控,并对不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采取限期改正、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下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媒体曝光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月1日至8月10日,全市共检查专业客运单位309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00份,对139家单位的营运客车采取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措施。
  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首都文明交通行动,我局各支、大队还通过组织观看宣传光盘、讲授安全课、知识竞赛、发放安全出行提示卡、建立固定宣传站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宣教活动,并利用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向单位及驾驶人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布提示、预警、服务信息。
  (交管局安监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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