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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题选登:如何办理跨省市的临时号牌?

时间:2012年06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期,“欣欣警官信箱”整理了4个网友关注的热点咨询问题,现选登如下:
  1、如何办理跨省市的临时号牌? 
  答:您可前往我市任意车管分所办理临时号牌,本市发放跨省市的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十天。需携带的资料有:(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3)机动车来历证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2、家用小轿车有强制报废年限吗?需要多久检验一次? 
  答: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
  3、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能否在北京办理验车手续? 
  答:您需先前往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之后可任选本市机动车检测场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机动车的检测场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2)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3)机动车行驶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详细规定可参见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外省市机动车委托本市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电动自行车也需要办理牌照吗? 
  答: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并且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被列入市工商管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中。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资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任选区县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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