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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两次酒驾 违法人被处15日拘留处罚

时间:2012年04月1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唐某不以为然再次酒后驾车,4月11日,房山支队依据法律规定,对唐某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当日晚8时许,良乡大队民警在长虹路西口夜查整顿,查获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唐某进行身份核实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唐某含糊其辞,拒绝出示相关证件。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唐某于去年12月4 日因酒后驾车被良乡大队查获,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目前还在暂扣期内。由于唐某属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唐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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