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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题选登:体检报告能否代替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时间:2012年05月09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期,“欣欣警官信箱”整理了4个网友关注的热点咨询问题,现选登如下:
  1、体检报告能否代替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答:抱歉,体检报告不能代替医院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您需前往符合开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医院进行体检。
  2、本市可以学习C5准驾车型的驾校有哪些?
  答:本市能够学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的驾校有:丰顺驾校、东方时尚。您可点击“办事地点”查询驾校的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
  3、已被法院查封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答: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仅是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因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的原则,法院查封的机动车是可以上道路行驶。
  4、C1驾驶证需要每年都要提交体检证明吗? 
  答:若您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且年龄在60岁以下,不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只需要与下次换证时一并提交即可,如果超过60岁就需要每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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