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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月

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今天(9月5日)上午10时许,南三环刘家窑桥东南角,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的交警们在疏导交通的同时,对过往的摩托车拦下一一检查,核对车辆牌照和驾驶员证件,对于没有牌照或无法出示驾驶证件的司机,则带回交通队做进一步审查处理。
  近期,极少数人员无视交通法律,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涉牌摩托车,甚至有的摩托车驾驶人不顾他人安全,肆意的飙车或闯红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正常交通秩序,同时也引起不少市民的强烈反感,要求对其严加整顿。“民心即命令”,为此,我局结合近期道路交通特点和交通违法情况,将9月份定为摩托车违法整治月,自8月28日至9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全员行动、全警执法和零容忍打击”,从路面、源头、车管、宣传等多个环节入手,依法采取“罚、扣、拘”高限处罚措施,努力为百姓出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9月3日,一周时间内,我局共依法处罚摩托车违法3093起、扣留摩托车1100辆、拘留违法人150名,全面营造了严管高压态势。
  在摩托车违法整治月中,我局认真总结以往针对摩托车整治的情况,采取五项措施,集中整治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照上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驶入禁限区域以及非法改装、未年检、不戴头盔、闯灯越线等违法行为。
  一是多警种多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执法。针对摩托车违法特点,我局与多警种联动,全面排查驾驶人和车辆档案信息,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涉及盗抢嫌疑车辆一律交由治安部门依法处置,对存在违法营运行为的一律扣留车辆并移交治安和城管部门处置,对不符合注册登记的一律扣留。同时,还联合工商等部门,深入摩托车销售商户、车辆修理厂(站)、汽配门市部进行重点排查,凡发现私自改装或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查扣,对存在违法销售的商户,一律由工商部门处理。
  二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严查摩托车违法。在摩托车违法整治月中,我局各级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电视监控巡检、群众拨打“122”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违法摩托车辆,依托单兵定位系统,采取扁平化指挥,立即部署报警位置附近的路面执勤警力,实施合围布控并依法处理。
  三是全员行动、全警执法和零容忍打击。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我局在全市由外向内依托24小时货车卡控岗、示范路口等固定值守力量,重点对途经摩托车严管严查。针对环路主路摩托车不易拦截的情况,在环路主要进出口设置专项卡控岗位,对进出环路主路的摩托车逐一拦截查处。同时,各相邻岗位之间形成联动,对拦截不停、闯关闯卡的摩托车,立即布控、层级拦截,并对拦截不停的典型违法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理。
  四是日常管理和专项打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高限处罚。各交通支、大队民警在指挥疏导、路面巡逻、事故处理等日常工作中,对涉及摩托车的均严格排查驾驶人及车辆档案信息,一旦发现有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立即采取“罚、扣、拘”等措施严格处罚。凡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满足扣车条件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对驾驶摩托车闯灯越线、不带头盔、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处罚。
  五是加强源头监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安排安监民警深入社区、工地、村镇等摩托车违法高发区域,加强对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宣传教育,曝光摩托车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摩托车违法危害,消除摩托车安全隐患。
  此外,我局各交通支、大队还根据各自管界内摩托车违法特点,采取个性化整治措施,全面强化摩托车违法整治。其中东城、石景山交通支队灵活运用前方发现通报、后方岗位查缉的方式,实施双向站位、逐车拦截,并借助电视监控系统强化路面巡检。海淀交通支队采取全警夜查整治等形式,加强夜间摩托车违法管控。西城、丰台交通支队依靠信号路口和相邻道路层级设置卡控岗位,并与多部门力量实施联动合围。朝阳交通支队则抽调精干警力,采取集中围剿方式,强化违法重点地区查处效果,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曝光典型违法驾驶员,提高震慑效力。
  (新闻办 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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