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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驾驶人换证须知

时间:2012年12月16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随着年龄的增长,驾驶人的判断力等身体机能会有所衰退。因此,为保证驾驶安全,到达一定年龄的驾驶人是需办理换证手续的。
  根据规定,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F)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年龄到达60岁或70岁,且持有上述指定驾驶证的驾驶人,应按时办理换证手续。若家中有老人属于此种情况,也建议子女多多留心,提醒老人及时换证。
  办理该手续前,驾驶人需先前往本市指定的医疗机构(点击此处查询具体地址并就近选择)进行体检,并开具纸质的身体条件证明。之后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本市任意车管站(点击此处查询具体地址并就近选择)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1)纸质的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2)本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机动车驾驶人1寸白底彩色相片3张。
  需要提醒您的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应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另外,无论驾驶人年龄多大,只要每年的体检情况符合要求,就可继续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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