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交警受到伤害
逃逸醉酒出租司机依法被刑拘
一名交警正在全力追查交通逃逸事故案件时,却被肇事的醉酒出租司机打伤,日前,肇事司机李某某被通州警方依法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予以刑事拘留。
2013年9月22日晚21时左右,通州交通支队接122布警,在通州区通顺路富豪村南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1时13分,潞河大队一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该事故情节较为复杂、车损较大且有肇事逃逸嫌疑,于是民警立即联系支队请求增派事故办案民警到现场处置。随后,潞河大队张姓和杨姓两名事故办案民警在处理完另外一起事故后,迅速赶到该事故现场。经三名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后,沿车辆逃逸方向进行搜索,发现在事发地点南100米的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停着一辆出租车,出租车旁站有三名男子,形迹可疑。后经痕迹及车损等多方检查,初步判断该车为此事故的嫌疑车辆。张、杨两名民警遂对三人进行盘问,在盘问过程中,其中一名男子不断对张姓民警进行辱骂、推搡,且突然一拳将张姓民警打倒在地。见此情况,杨姓民警立即上前将此人制服,并迅速向支队汇报了情况。随后,通州分局徐辛庄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肇事者控制并带至派出所。
经查,肇事男子名叫李某某,男,51岁,家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新月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经交通队对李某某约束至酒醒后,其对此前发生的逃逸事故供认不讳。同时,李某某经血液酒精检测,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5毫克,李某某属于醉酒驾车。目前,李某某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以妨碍执行公务依法刑事拘留。下一步,警方将按法律程序对李某某进行处理,交管部门也将对李某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9月份以来,全市共处罚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108起,查处醉酒驾车137起,均已依法被北京警方处理。
“十一”佳节将至,由于节日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餐等出行活动增多,不仅路面交通流量持续上升,同时也是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给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北京警方专项查酒执法小分队节日期间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不定点地进行查处,有力打击、坚决遏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节日期间高发的势头。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欢聚、喜庆的同时,要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除侥幸心理,别因一时贪杯,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终身遗憾。
(来源: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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