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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交管部门提示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请您告别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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