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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倒计时丨早淘汰 早安全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问什么是“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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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同时,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公安部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有“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等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哪些安全隐患?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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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强度低,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内部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辆出厂前也未经过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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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一

  2018年8月,在东城区广渠门桥南滨河路,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弯道时突然失控,侧翻后撞到路边的一棵树上,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不幸身亡。

  典型案例二

  2023年3月,在东城区东二环辅路,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即将进入弯道转弯时,车身向右倾斜后,左后轮离地,而在左后轮落地时,车辆已经失控,与路牙接触后侧翻,驾驶人当场身亡。

  典型案例三

  2023年4月,在顺义区昌金路,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左侧车道行驶,驾驶人两次回头确认后方没有车辆后,突然转弯横穿道路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碰撞。电动三轮车的车体没有对驾驶人的防护设施,摩托车直接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身体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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