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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伸脚出窗外 妨碍安全被处罚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新浪微博网友配图发布博文称:“我今天是开眼了,这劲儿也够难拿的!真是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事件情况

  这名网友发照片反映,一司机在中关村南大街驾车时将左脚伸出窗外,交管部门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7月5日下午14时许,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约当事司机苏某来队核实情况,苏某当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处罚措施

  民警对苏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规定,依法对其处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安全提示

  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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