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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行驶证补换领暨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补换领流程

时间:2019年04月23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一、电动自行车补、换领号牌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丢失、损坏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代理人)任选各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持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原号牌号码、行驶证作废;属于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的,还需交回损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原号牌号码、行驶证作废。

  二、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补换领业务

  已申领临时标识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标识丢失、损坏的,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代理人)任选各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持所有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补换领临时标识,原临时标识号码作废;属于换领临时标识的,还需交回损坏的临时标识,原临时标识号码作废。交管部门重要提示:临时标识补换领业务要在五月一日之后才正式开始办理。

  三、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行驶证补换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补换领业务不收取工本费。

  四、办理地点:各交通支(大)队20家非机动车登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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