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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交管部门公布20名终生禁驾人员

时间:2019年05月0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交管部门公布了20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其中有10名司机(名单附后)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酒精的刺激与麻痹下,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对车辆的控制力下降,极易出现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出现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严重威胁,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承担事故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将面临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10名司机(名单附后),均属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减少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等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将面临事故责任的追究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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