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丨假期聚餐聚会多,酒后千万别碰车!
天气转暖,特别是“五一”假期临近,聚餐、聚会等社交活动增多,针对“酒驾”冒头趋势,交管部门近期持续开展集中夜查行动。连日来,交管部门在夜查中查获了多名因碍于情面或禁不住劝酒,小酌后又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的驾驶人。
01、专职司机二次酒驾被查
民警在东四环红领巾桥下对过往车辆开展夜查期间,一辆灰色小轿车的驾驶人进行吹气检测时,酒精初筛仪瞬间闪灯报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我没有坚守住底线”“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被查获后,驾驶员马某满脸懊悔,连连低头认错。马某说,自己是一名专职司机,因酒精过敏,极少饮酒。当天,他和远道而来的朋友吃饭,自觉“不喝酒说不过去”,便喝了两杯啤酒。晚上,老板急需他送一份文件,马某认为自己已无大碍,便开车出了门。
经查,马某在2017年曾在外省因酒驾受到过行政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02、抵不住劝说,就少喝了一点
民警在立水桥北路开展夜查期间,一辆小轿车驾驶人魏某吹亮了酒精初筛仪。被夜查交警查获时,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魏某称,当晚参加同学聚会,碍于情面喝了一杯红酒,因自觉“喝得不多,不影响驾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无独有偶,民警在顺沙路开展夜查期间,一辆小轿车驾驶人任某同样吹亮了酒精初筛仪。经检测,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任某称,晚上与朋友聚餐,“抵不住劝说,就少喝了一点儿”,因住得不远,就心存侥幸没叫代驾。
03、理由、借口,都不能掩盖事实
民警在夜查期间,还查获了这样一位驾驶人李某——当他看到酒精初筛仪闪起亮光时,还在用“车内喷了香水”“身上喷了花露水”等理由来解释。
然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77mg/100ml,同样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直到看到酒精检测仪上的数字,李某才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此外,还有一名醉驾司机夏某被查时称,自己因心烦而饮酒。被查获时,夏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277mg/100ml……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也将被依法暂扣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拘役、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的处罚;若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更是将面临拘留、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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