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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持续整治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期,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连续查获多起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均依法予以纠正处罚。据统计,自7月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现场查处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近6000起。

  9月8日中午12点多,昌平交通支队民警在立汤路拦停一辆小客车,民警透过车窗看到车内人头攒动,示意乘客依次下车。经检查,该车核定载客6人,实载9人,超员比例达到50%。在进一步询问中,驾驶人韩某表示自己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中午人少车少,想着“图省事儿”便让大家“挤”进同一辆车。最终,驾驶人韩某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6分。同时,韩某因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其驾驶证被现场交警依法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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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早6点多,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民警在白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从车内下来3名乘客,十分可疑。在检查点拦停该车检查时,车内共有5名乘客。在民警的追问下,驾驶人吴某承认看到前方有民警检查,让车上3名乘客先行下车的事实和自己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吴某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22日早5点多,在通州区台湖镇张台路,驾驶人李某A驾驶核定载客6人的小客车被民警查获,被查时车内实际载客11人。李某A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6分。

  7月24日下午3点多,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新四路,通州交通支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辆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9人的小客车,驾驶人李某B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3分。

  尽管交管部门持续开展车辆超员载客违法查处,仍有部分车辆驾驶人或心存侥幸、或受经济利益驱动,认为“图省事儿”、“挤一挤”、“没多远”,而忽视安全、以身试法,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8月31日早7点多,在北四环主路望和桥西侧,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交通事故,监控视频显示先后有14人从侧翻车辆左侧车窗跳出车外,进入道路中央隔离带区域等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迅速将在中央隔离带区域等待的乘客引导到应急车道。民警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现,王某驾驶的涉事车辆核定载客5人却实载14人,超员比例达到180%,不仅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还涉及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发生事故共造成车内10人不同程度受伤。同时调查发现,王某超员载客、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是受当事人李某C指使。目前,根据已取证查实的违法行为,王某和李某C已被交管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并准备按危险驾驶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表示,超员载客对交通安全危害性极大,对车辆来说,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的载重增加,行驶不稳定、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车辆易发生爆胎、失控等危险情况,一些车辆甚至通过拆掉座椅改变车辆登记结构和安全技术参数,上路行驶发生事故的几率、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对驾驶人来说,超员客车往往为了躲避检查,超速行驶、夜间行驶、急转急停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增多;而对于超员乘客,坐在拼装座椅上时几乎没有安全带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车辆侧翻等紧急情况时,超员乘客极易在车内挤压、撞击、翻滚,甚至被甩出车外,受到更为严重的伤害。发生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也给乘客逃生、应急抢救增加难度。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多发的时间、点段、区域,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自7月以来已现场查获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近6000起,均依法予以纠正处罚。

  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针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和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减少路面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超员车辆危害大,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充分认识到超员载客的极端危险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驾乘超员超载车辆,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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