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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致亡人事故多发 交管部门持续整治非机动车违法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交管部门统计,2025年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19.9%涉及违反分道通行原则违法、9.3%涉及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已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天气转暖,电动自行车出行增多,为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交管部门近期持续开展针对性整治,通过执法劝导、加强宣传等组合措施,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4月16日早7点多,在门头沟区108国道,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驶入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并突然斜穿行驶,一辆同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避让不及,车辆前部与骑车人身体接触,造成骑车人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身亡。

  2025年10月11日晚7点多,在顺义区京沈线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正面碰撞交通事故,造成顺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受伤,逆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最终逆行车辆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介绍,在2025年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19.9%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涉及违反分道通行原则违法、9.3%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涉及逆行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了“分道通行原则”,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交通参与者应按照对应道路通行,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人行道甚至公交车道等专用道路,更容易因为速度、车型差异,对他人和自身安全造成威胁;逆行是与正常车流形成正面冲突的严重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右侧通行”原则,逆行引发事故的形态主要为正面碰撞,双方相向行驶时,给彼此用于反应的时间缩短,碰撞作用力叠加,事故后受惯性影响头部、胸部、腹部直接受力与车辆或地面撞击,顺行车辆躲避逆行车辆时也可能引发连环摔倒。

  交管部门表示,今年将把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围绕全市路口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持续开展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通行类交通违法的整治劝导,全面强化路面执法管理力度,同时“宣劝管罚”综合施策,持续推动开展“五不一戴 安全常在”主题宣教活动,不断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乱象和事故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交警提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骑车不是儿戏,法规不可漠视,交通安全须臾不可放松。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不逆行、不闯灯、不越线停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全程规范佩戴合格安全头盔,降低事故伤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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