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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致死逃逸案侦破率达80%以上

时间:2009年06月30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7月1日起至9月底,全国将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
  本次集中侦破工作要以2009年以来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重点。各地要对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根据案件性质、侦破难度等进行分类,确定总队、支队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认真制定侦破方案和侦破计划。要通过开展集中侦破工作,力争2009年以来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通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和交警队信息平台,及时录入逃逸案件信息,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一律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民警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车辆、驾驶人的检审等各个环节,要增强网上比对意识,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加强逃逸车辆、驾驶人的信息排查。要加强路面查缉。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将查获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和驾驶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现嫌疑车辆和人员,要严格进行盘查和网上比对。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本地逃逸车辆号牌信息库,相邻省、市、县要共同建立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协作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反应迅速的区域布控和查缉网络。要充分利用“有奖举报”等形式,调动广大群众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的积极性。要加强对民警办案技能的专业培训,提高侦查办案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积极争取群众支持。
  为确保此项工作抓紧抓实,各地要成立集中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每起案件的包案领导要督促指导办案单位逐案研究侦破方案,及时了解案件侦办情况。要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项资金,对追逃的办案经费和所需奖励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教育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落实规范用语和执法程序,切实防止因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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