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五一”期间,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坚守岗位,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维护了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确保了全国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道干道和旅游景区道路安全畅通,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未发生严重道路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人民群众节日平安顺利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5月3日18时统计,5月1日至5月3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43起,造成349人死亡、109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7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9%、46%、60%和81.5%。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起,同比减少10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增加2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月3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针对节日交通变化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努力保障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一”期间,各地依法从严查处无证、酒后、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总体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辽宁、江西等地加强对营运客车和旅游车辆的检查,并深入客运场站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黑龙江组织各地市开展以“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和社会宣传集中统一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40余万起。
针对节日期间交通流的规律和特点,各地加大道路通行管控力度,加强勤务部署,共投入警力37万人次,出动警车14万台次。北京、浙江、江西、重庆、海南等地针对重大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周边道路车流量增加的特点,普遍增加了警力,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保证主要道路畅通有序。内蒙古、贵州、河南、四川等地科学安排勤务部署,加大对主干道路和重点道路的巡逻管控和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在节日期间全面掀起集中宣传高潮。期间,各地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800余万份、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7万余条。节日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了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北京、辽宁、江苏、安徽、广东、海南、陕西、新疆等总队共派出56个检查组深入旅游景区道路、主要高速公路和重点国、省道进行交通安全检查。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2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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