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致7死车祸肇事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时间:2009年09月07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7·28”特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刘平以交通肇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今年7月28日17时4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内,刘平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在第三条车道行驶时,遇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向左打轮后其车越过中心隔离护板,进入南向北方向车道,先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谭某驾驶的“普瑞维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内乘5人)、陈某驾驶的“三菱”牌轿车(内乘2人)、郭某驾驶的“富康”牌轿车相撞,造成谭某等7人死亡,另1人受伤,四车严重损坏,道路设施损坏。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9-9-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